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乘坐火车、飞机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即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航空公司数电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票方式
(一)铁路电子客票
在行程结束或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天内,可通过铁路12306账户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铁路运输将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但继续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打印服务,同时增加线下电子发票申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服务。
有关开具铁路电子发票的相关问题,请点击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GIOa1JHS9Ngkg3QkblRaCw?scene=1&click_id=5
线下开具渠道和购票(代办)人开具方式等详细指南请点击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UcV5KFr_PibkLJB7S4ZbA?scene=1&click_id=6
(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或航空公司数电票。
二、发票样式和内容


在我校报销的铁路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须填写:
购买方名称:中央民族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046XB
三、常见问题
(一)电子客票的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如何填写?
抬头类型:勾选“企业”
发票抬头:中央民族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046XB
★为校外人员、学生等报销电子客票时,仍要按上述信息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
(二)报销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航空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是否需要进行发票真伪查验?
需要,老师可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扫入系统自动验证。
(三)改签产生的费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吗?
可以。
(四)开了电子发票还能取纸质报销凭证吗?
不可以。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
(五)行程没有结束,可以打印电子发票吗?
不可以。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如实取得本人电子发票。
(六)电子发票信息填写有误,可以换开吗?
可以。铁路电子客票:开票后如发现填写发票信息有误等情况,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可申请换开3次;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需先将原开错的电子行程单作废,然后重新申请开具,须在机票所有航段使用完毕后的180天内操作,超过该时间则无法开具或重开。
四、温馨提示
师生取得的乘车/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火车票、纸质机票行程单仍可报销,请及时办理报销入账。
咨询电话:会计核算业务办公室 68932250/68932453
财务处
2025年9月30日